為綠水青山合理“定價”
摘要:GEP又被稱為生態產品總值,反映的是生態系統提供的最終生態產品和服務價值量化的總和,是對區域生態系統生態價值的量化。簡單理解,就是為綠水青山“定價”。
日前,四川省巴中市舉行生態產品價值實現機制試點工作成果發布會。會上首次發布了2021年巴中市生態產品總值(GEP),共計2010.75億元。近年來,青海、海南、內蒙古等省份,深圳、麗水等23個市(州、盟)以及阿爾山、赤水等100多個縣(市、區)都開展了GEP核算試點示范。
什么是GEP核算
GEP又被稱為生態產品總值,反映的是生態系統提供的最終生態產品和服務價值量化的總和,是對區域生態系統生態價值的量化。簡單理解,就是為綠水青山“定價”。
踐行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的理念,堅持節約資源和保護環境的基本國策,建立生態產品價值實現機制,促進人與自然和諧共生,實現經濟發展和生態保護協調共進,是黨中央、國務院關于生態文明建設的一系列重要戰略部署。GEP核算與價值實現是“兩山”理論的核心基石,為“兩山”理論提供了實踐抓手和價值載體。
2021年4月份,中辦、國辦印發的《關于建立健全生態產品價值實現機制的意見》,進一步從制度層面,對我國開展GEP核算和價值實現提出目標和要求,也促使我國GEP核算從理論研究走向實踐應用。
目前,我國正在多個層面探索開展GEP核算實踐和應用。在國家層面,國家發改委和國家統計局聯合發布《生態產品價值核算規范(試行)》。生態環境部環境規劃院自2004年開展綠色GDP研究以來,持續實施從綠色GDP到GEP和經濟生態生產總值(GEEP)核算體系的探索構建。
在地方層面,浙江省、貴州省、福建省、江西省、北京市等已發布了各自的GEP核算技術規范。青海省、山西省、海南省、內蒙古、深圳市、麗水市、福州市、廈門市、興安盟、承德市、南平市以及武夷山市、將樂縣、崇義縣等100多個縣(市、縣、區)進行了GEP核算試點示范。在GEP核算基礎上,浙江省、貴州省、山西省、深圳市都在積極探索GEP核算“進規劃、進考核、進項目”的政策應用。
但是由于尚未完成常態化、規范化、區域化的GEP核算體系構建,GEP核算仍沒有納入主流化綜合決策程序,我國GEP核算的政策應用仍面臨“度量難、交易難、抵押難、變現難”等問題。
為何開展GEP核算
漸漸進入人們視野的GEP,與我們熟悉的GDP有什么不同,二者又有什么關系?
簡單來說,二者的關系主要體現在,綠色可持續的經濟產出需要良好的生態環境作為支撐,而優美的生態環境需要經濟系統的反哺和建設。因此,在推進中國式現代化建設中,需要實現GDP與GEP雙增長。
實現GDP與GEP雙增長是由我國發展階段決定的。我國經濟發展與生態環境的關系隨著發展階段的演進不斷改變。黨的十九大以來,我國已經發展到為人民提供更多優質生態產品以滿足人民日益增長的優美生態環境需要的新階段,發展理念從“增長優先”轉向“保護優先”。因此,在新發展階段下,如何實現GDP和GEP雙增長、相互促進成為時代所需。
實現GDP與GEP雙增長是人與自然和諧共生的內在要求。促進人與自然和諧共生是中國式現代化的重要特征。從人與自然是利益共同體維度來看,“利益”是人類社會生存和發展的基本追尋,但人類所追求的“利益”不僅僅是物質經濟利益,還包括生態效益、文化效益。
從利益權衡指標看,GDP是體現經濟利益的重要指標,GEP是體現生態效益的重要指標,實現GDP與GEP雙增長是體現人與自然和諧共生的重要指標。同時,在促進生態產品的價值實現和經濟發展過程中,要注重人與自然作為生命共同體和利益共同體的和諧穩定和可持續發展,增強優質生態產品的供給能力。
實現GDP與GEP雙增長是高質量發展的重要抓手。新時代發展的核心要義是高質量發展,結構優化、效率提升、新動能培育是高質量發展的核心特質,生態產業化和產業生態化是實現經濟高質量發展的重要內容。GEP核算是生態產業化的衡量手段,生態產品價值實現是生態產業化的核心要義。運用市場機制高效配置生態環境資源,把生態環境資源轉化為可交換消費的生態產品,將綠色發展理念融入發展各領域各環節,使生態產品轉化為生產力要素融入市場經濟體系,讓良好生態環境成為提升人民群眾獲得感的增長點、經濟社會持續健康發展的支撐點,實現我國經濟的結構優化和發展的效率提升。
生態價值如何變現
為生態產品“定價”是第一步,如何變現更是關鍵。
生態產品具有公共性、準公共性和經營性多重屬性,需要從宏觀決策、政策支撐、績效考核、產業發展多個角度進行體系設計,激發全社會參與生態保護的積極性,促進GEP從潛在的、名義的生態價值向實際的、真正的經濟福祉轉變。
逐步推動GEP進規劃、進項目。規劃層面研究建立綜合生態環境與經濟核算統計體系,將衡量經濟發展和生態保護的綜合性指標、重要生態系統類型的數量和質量指標、生態環境保護建設成效指標,作為約束性強制指標分別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國土空間規劃和生態環境保護規劃中,發揮核算工作對于社會經濟可持續發展的引領作用。
從項目層面開展費效分析,從項目開發的生態效益、經濟效益等多個角度進行評估,識別生態效益和經濟效益“雙增長”的項目,制定“雙增長”生態產品目錄。將經濟發展與自然生態協調性分析納入主流化決策程序,通過規劃統籌解決區域發展與自然生態平衡、減污降碳與氣候變化適應、生態建設與生物多樣性保護等全球性生態環境問題,提升國家生態文明建設的國際影響力。
此外,還要進一步完善生態產品價值實現的政策體系。生態補償政策方面,完善生態環境保護者受益、使用者付費、破壞者賠償的利益導向機制,構建基于GEP核算的生態補償標準,建立差異化、多元化生態補償機制。產業發展政策方面,構建生態產品品牌培育體系,建立健全生態產品交易體系,加強生態產品產業融合力度,延長產業發展鏈條,培育生態農業、生態旅游、生物醫藥和大健康產業,完善經營性生態產品質量認證制度,推動生態產品消費需求形成,探索建立基于生態產品的“占補平衡”機制,借助生態指標或生態信用推動公共生態產品的市場交易,推動生態產品第四產業發展。綠色金融政策方面,拓寬生態產品融資渠道,建立綠色信貸重點項目庫目錄等措施,擴大綠色產業信貸政策覆蓋范圍,創新生態環境導向的經濟開發模式,引導社會資本流向生態產品的開發經營,加大對生態產業發展的支持力度。(經濟日報記者 李芃達)
(本文來源:經濟日報 作者單位:生態環境部環境規劃院生態環境與經濟核算中心 於 方 馬國霞)
責任編輯:劉維
(原標題:為綠水青山合理“定價”)